全國新增110個城市啟用電子駕駛證
10月20日至26日錯峰上線,包含沈陽、南京、珠海等;已有1600多萬名駕駛人申領電子駕駛證
新京報訊 (記者展圣潔)昨日記者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,自今年10月20日起,在全國第一批推廣應用基礎上,駕駛證電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將在太原、沈陽、哈爾濱等110個城市第二批推廣應用。
第二批110個推廣應用城市將自10月20日至26日錯峰上線電子駕駛證申領功能,駕駛人可以對照本地啟用時間安排,通過全國統(tǒng)一的“交管12123”APP申領電子駕駛證。
需要提示的是,申請人的駕駛證應當在有效期內,駕駛證存在扣留、暫扣、逾期未體檢、逾期未審驗、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,將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。對因特殊原因導致無法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的,申請人可以到駕駛證核發(fā)地車輛管理所申領,車輛管理所審核后將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發(fā)放電子駕駛證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,下一步,將進一步加快駕駛證電子化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,不斷推進簡政放權、減證便民,營造良好營商環(huán)境,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大局。
■ 關注
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推廣應用城市發(fā)放的電子駕駛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,可以在辦理交管業(yè)務、接受執(zhí)法檢查時出示使用,并可以拓展客貨運輸、汽車租賃、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。
對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,駕駛人可在手機上登錄“交管12123”APP,查詢、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。電子駕駛證可適用于執(zhí)法管理、公共服務等多個場景。
比如,執(zhí)法查驗時,對駕駛人出示電子駕駛證的,公安交管部門不再查驗紙質駕駛證,通過執(zhí)法終端在線核查駕駛證信息。辦理交管業(yè)務時,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車駕管、處理交通違法、處理交通事故等業(yè)務,無須再提交紙質駕駛證,但有需要扣留駕駛證情形的,仍需要出示紙質駕駛證。保險理賠、租賃車輛、職業(yè)招聘時,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,相關單位在線核驗駕駛資質。
■ 背景
4項新措施已惠及1700多萬人次
自今年9月1日起,公安部在全國第一批推廣應用駕駛證電子化、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、“交管12123”APP核發(fā)貨車電子通行碼、交通事故證據(jù)材料網上查閱等4項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公安交管便利措施。
4項新措施推廣應用1個月以來,已惠及1700多萬人次,減少群眾企業(yè)辦事費用5.6億元。
●駕駛證電子化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28個城市啟用,受到群眾普遍歡迎,已有1600多萬名駕駛人申領電子駕駛證。
●石家莊、太原、濟南等218個城市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,實行車輛檔案網上轉遞,實現(xiàn)一地交易開票、一地查驗車輛、一地登記上牌,全國范圍內“跨省通辦”,已辦理31萬筆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業(yè)務,更好促進二手車流通發(fā)展。
●天津、濟南、昆明等70個城市推行網上核發(fā)貨車電子通行碼,已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發(fā)放2.7萬個,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(xù),減少紙質材料和來回往返,助力現(xiàn)代流通體系建設。
●河北、江蘇等14個省份推行交通事故證據(jù)材料網上查閱,提供網上查閱服務1.8萬次,實現(xiàn)“現(xiàn)場查閱”延伸到“網上查閱”,為當事人提供更多查詢渠道和便利,進一步推進交管政務公開。 【編輯:葉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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